安全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4-04-14 09:21:25
关于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6篇

关于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责任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东城中学教导处(公章)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 ……此处隐藏1290个字……各二份做为工程承包协议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内容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5

甲方:xx省心种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家长代签)

xx心种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决定于20xx年 月 日--- 月 日,在xx省青州市泰和山风景区举办 心种子(惠康)“让爱流动与快乐同行”青少年心灵成长夏令营活动。为保证活动的成功举行和营员的身心健康,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责任:

1.甲方总教练对活动的整体情况负领导责任,所有的教练员及青年志愿者负分管责任。甲方须对各教练员、志愿者、服务人员有严格而明确的职责要求。各教练员、志愿者和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甲方负责为所有营员办理 每人 10万元(16周岁以下),20万元(16周岁以上)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二万元医疗保险。

3.甲方所有人员在一切情况下,都要以安全第一为最高目标来进行活动和训练。要爱护学生的一切,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各教练严格按安全规范和心理学伦理原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进行保护,使自己分管的活动做到安全、有效、生动活泼。 。

5.志愿者及生活指导要积极配合心理教练进行各种活动,各负其责。凡事早做准备。

6.餐饮人员要严格把住食品的质量关,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安全、卫生的食物。保证学生的成长和训练需要,发生食品质量卫生问题要追究当事人主要责任。

7.随队和驻地医生,对于发生的各种伤害事故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处理。并备足各类常用药品和器械,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8.学生中有中途退营和事故发生时,甲方须及时通知家长,协商处理。

9.甲方保证为乙方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所和生活学习环境。

10.甲方保证及时沟通和联系家长通报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每晚通过训练日志的方式在网络上公布一天的活动情况。

11.对于在报名时承诺的免费跟踪服务一年(指乙方和孩子有关的学习和心理问题),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承诺。

12.活动结束后7日内,免费赠送乙方活动DVD光盘,营员学习及生活建议书。

乙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付给甲方足额培训费用(以交费凭证为准)

2.乙方学生要严格按照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要求完成学习和生活任务,不得违背安全规定私自外出活动,若因自身不听安排和指挥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提供的体检证明(无精神病,传染病,重大疾病及残疾程度)和报名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信息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学生要爱护环境和公物,对于不听指挥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毁事件,乙方负赔偿责任。

5.营员们要相互尊重、想互爱护、相互谦让,因不听教练劝阻而发生的自身和他伤事故,乙方要自负主要责任。

6.所有营员都尽量不带各种通讯工具,也不能携带任何食品和饮料,每人限带 200 -500元零花钱,由教练统一保管,使用时须经教练批准。

7. 乙方营员若因身体不适或其他情况自己要求退营,须经家长同意,超过一半营期(10天包括10天),则不退费用,其他时间退营,则退一半费用。报名后没有报到留500元组织费,其他费用退还乙方,退费时间在本期营期结束一周内。

8.严禁家长在训练营期间进行探望。

9. 严禁家长在活动期间打电话(我们安排1-5次免费通话时间),有事情可以及时联系老师,以免削弱孩子成长的动力。

10.家长最少应保证一人参加和出席最后的亲子互动活动闭营仪式(非常重要)。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乙方正常训练所造成的不能避免的磕碰擦伤事件和感冒等轻微病情,甲方负免费治疗责任,乙方不与追究其他责任。

2.如若发生意外,严格按保险规定和有关赔偿规定进行赔偿,违反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乙方营员的影像和文字资料进行正面宣传,如果做学术研究、出版书籍和发表文章,甲方须隐去能辨认出乙方身份的部分。

4.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与招生简章有关责任和内容互为补充)。

5.此协议有效期自20xx 年 月 日早 时开始,至 月 日闭营为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2页)

  甲方: xx心种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家长代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6

组织单位: 武术协会·散打

参 与 者: 散打队员(及其陪同人员)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20xx年 4月29 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的泰山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健身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参与者承担此次活动中行车、住宿、就餐及门票费用,交与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四、组织者承担集体活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五、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参与者自己承担,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七、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八、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九、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该协议自参与者和协会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散打负责人:

体育系武术协会散打

20xx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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