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8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在事务所实习报告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1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 ……此处隐藏12915个字……工程承包等相关知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黄律师办案时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纠纷,在这个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费用,工程高度的费用标准,许多建筑专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三、 实习心得
律师需要拥有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的知识。
在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820xx年寒假,我在*******税务师事务所实习。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我有着深深的体会。本实习报告将先简单介绍一下该事务所的情况,然后谈一下自己的体会。自己的体会方面将展开为自己学到的六点收获,以警示以后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一、实习单位简介
******税务师事务所主要拥有两个部门,代理部及转移定价部。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1、税务登记;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4、申请减、免税;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6、制作涉税文书。
转移定价部主要帮客户准备转移定价同期资料,预约定价的材料,与税务局进行沟通,以证明企业转移定价的可靠性。
二、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目标的是参与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事务所行业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为毕业后正式工作做好准备。
首先,毕业后我比较想去事务所工作,一方面是我觉得事务所的工作可以让我接触到不同的行业,开拓我的思维,在年轻的时候督促自己去多学点知识;另一方面,事务所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工作,这样相对于在一个公司财务部工作更容易保持自己的个性。因此现在的实习能够让我早点适应该行业的环境。
其次,毕竟事务所的工作对于会计系本科生来说是比较对口,比较容易上手,也可以更好地利用短短的实习的一个月。如果去不够熟悉的行业实习,一个月实习过短,不利于深入了解该行业。
最后,之所以选择税务师事务所是因为在校期间对会计师事务所有比较多的了解,而对税务师事务所了解不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税务师师务所也是一个比较适合我的去向,所以我想先适应一下工作的内容,为确定工作留下理性的印象,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实习体会
1,抓住每一次机会主动学习。
之所以把这个感受放在第一个写,主要是想突出学习与工作的不同。学习中,老师会告诉你这个学期我们要学些什么内容,达到什么要求,然后学生跟着老师的上课讲解,再结合课外书,进行学习。也就是说,只要找对了参考书,然后认真地把东西消化,就可以掌握所学的知识。而工作中,情况都不同了。没有人会来告诉你,你需要学点什么知识,没有提纲,也没有课本。工作中一切要用的知识都得自己找。一开始是按照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去补充,接下来就是对可能有用的知识进行自学,加强自己的职业嗅觉,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对于这一点,我从上班第一天就体会到了。上班的第一个任务是帮同事复查转移定价同期报告。面对这份陌生的文件,我既不知识它的目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的内在逻辑是什么,让我复查报告,我能做的也只是查一下错别字而已。在一团迷雾中,我开始了复查工作。在看报告的过程中,我渐渐地知道了报告在写什么,以及想要达到的目的。当天晚上,我问同事借了一份以前的非机密的文档带回家看,想要把这份文档的制作逻辑弄明白,然后将一些自己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写,或者为什么要这个作为证据的地方记录下来。第二天我带着这些问题去问同事,同事耐心地为我一一解答,我终于把这份文档弄懂了,以后可以做更多的复查以外的工作了。这件事情我自己做的是挺满意的,从每件小事里学到大知识。毕竟工作的时间还很长,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自己从中学到了什么,更长远的自己能做什么,而不是当前一天两天的工作完成就好了。
还有一个例子是复印打印的例子。所谓的“影帝”、“影后”的玩笑流传于实习界不是没有道理,每一个新人进公司多多少少会做一点打杂的工作,但其实我们也可以偷着从打杂中学一点东西。比如同事让你打一份客户的邮件,打印三份。我们就可以想一下为什么要打印两份。一份作为客户档案,一份给自己备用,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原来公司对于客户邮件都有备份的步骤,从而我们可以了解更多的工作流程。再比如,从打印的内容上面也可以看出公司最近的主要客户是谁,大概从事些什么样的服务。这种偷偷的学习,虽然不够正大光明,但也无可厚非。在多元化的知识社会里,比的就是信息量。与其站在复印机旁不知所措,还不如动动脑子,去学点,见识点东西。
2,学会委婉拒绝,协调沟通。
很多学生都很难以开口说“不”,我父亲也在我大学期间屡次提醒我这个问题。但是一直到实习,我才知道,有的时候说“不”是必要的,而且不仅对自己有好处,也能避免自己勉强做事而给团队带到的“倒帮忙”的作用。
比如上班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同事让实习生做事,往往一件事刚上手,就又被拉去做别的事情。到头来好像忙了一整天,但自己也不记得自己干了什么,反而记得还有多少事情没干。其实这样的结果别人反而不会欣赏,哪怕对谁都说“好”,都把活接下来了。原因有二,一是你一旦接了别人的活,你就是做好。但如果你因为别的事没完成,或者延后完成了,就会低于别人心里对你的期望,那么不论你作了多少事,因为质量的问题,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好。第二个原因是,如果什么都做,其实对于仅仅一个多月的实习时间,是比较浪费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如果什么都做,那么什么也只是知道个皮毛,但是如果可以做熟一块业务,那么可以增加自己的学识,而且从“学习曲线”来看的话,也可以为公司节省时间。
当然,作为一个新人,我们是没有权力去对别人说“不”的。因此我采取了另外一个方法。每当同事让我做一件什么事,我为问他这件事情的紧急程度,并告诉他我现在手头上有几项任务,大概下午五点才能把他的事做完,问他可不可以。如果他可以接受,我就帮他做,如果他觉得实在紧急,那可以找别的实习生做,也可以和我手头上别的工作的同事协调一下。这样,大家都能知道我在干什么,也可以从公司的大局出发,先做紧急的,再做相对不紧急的事情。沟通与协调在这其中尤其的重要。我体会到,其实说“不”也是沟通的一种方法。平时我们都觉得说“不”很不好意思,会伤害感情,但是其实这也是一种沟通的方法,从而获得解决事情的最好方法。
3,好问总是没错的
从第一天实习开始,每个实习生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看似复印一件简单的事情,真的做起来也有很多问题,比如我应该双面打印还是单面打印,复印完了要不要用订书钉订好等等。有些问题,甚至在我们自己看起来都是笨的,于是我们就不敢问别人,而是想办法自己琢磨。可是问题毕竟在那里,简单点的事可以不问,复杂一点的事自己就琢磨不出来了。
我记得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把自己做了一个下午的文档里的内容删掉了,然后气得自己真想打自己,自己想了半天办法也没有用。这个失误可能会耽误小组的进度,于是我去向同事承认错误。奇迹发生了,同事从C盘的缓存里找到了半个小时前的文档内容,虽然还要重做前半个小时的,但是已经拯救了大半文档,把我感动的差点哭出来。他还说要是我晚一点找他,缓存里就没了。